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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6人贩毒团伙受审2人死刑2人死缓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6月26日09:19  金陵晚报

  6人贩毒被判刑 2人死刑2人死缓

  □金陵晚报记者 潘思佳 通讯员 施中轩

  新闻百科

  经过长期缜密的侦查,南京警方近日一举捣毁了一条由四川通往南京的贩毒通道,这个贩毒团伙贩毒的数量高达6000多克,是近年来南京警方打掉的最大的一个贩毒团伙。

  6月15日下午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团伙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,其中有两名大毒枭因涉毒数量重大,被送到了“断头台”前。

  姘居男女因毒品“结缘”

  南京人黄友红今年45岁,2008年6月份,她因吸食毒品认识了四川人小阿斯达(外号阿龙)。由于同是“瘾君子”,两人很快就从“毒友”发展成了姘居关系。2010年,两人的生活越来越拮据,由于平常吸毒的消费很大,两个人琢磨着要搞点钱。眼珠子一转,两人有了贩卖毒品的念头。

  “干这行来钱快。”

  两人没多犹豫,说干就干。从2010年6月以来,黄友红和阿龙多次共同出资,从成都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,带回南京后进行贩卖。在寻找客源的时候,黄友红和赵翔搭上了线。黄友红和赵翔其实早就认识了,他们是家门口的邻居,平常见面了相互打打招呼,关系很不错。

  得知早就做起贩毒生意的赵翔手下有众多的下线,黄友红便将赵翔发展成了自己最大的“客户”,三人一起做起了贩卖运输毒品的生意。

  “三进宫”后走上贩毒路

  37岁的赵翔是南京下关人,是本案中另一名被判处死刑的大毒枭。

  说起赵翔的人生,他什么没干过?

  因为盗窃,他分别于1992年4月份和1994年12月份被批捕入狱。出狱仅一年后,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
  “三进宫”的经历并没有让他“浪子回头”,2005年再次出狱后,他凭借着自己多年的“人脉关系”,选择了一个来钱最快的生意,从此走上了贩毒路。

  与黄友红结识后,赵翔多次从黄友红那里提货,并卖给自己的下线,从中牟利。

  2010年12月,黄友红告诉赵翔,自己那儿有一批货,数量还不小。赚钱心切的赵翔立刻让黄友红到“老地方”,自己在那儿等他。这个时候的他,并不知道,其实他早就被警方盯上了。就在赵翔准备从黄友红处拿货时,被警方现场抓获。

  记账的好习惯成为大证据

  庭审中,公诉方还提供了一本警察在黄友红家中搜到的账簿,上面清楚地记录了黄友红每一笔的贩毒数量和金额。

  记账,本来是黄友红一个很好的习惯,她与阿龙同居的日子里,家庭生活的每一笔开支,她都不会漏下。而在这本账簿上,同样记录清晰的,还有她阿龙合伙购买毒品的出货、收钱情况。

  这个习惯,也成了证明其过往贩毒史的最有力证据。

  记账本上记的“小赵4个、赵东6个”指的就是赵某拿货的情况,“4个”意思就是赵某拿了四盎司的货,“6个”就是赵某拿了六盎司的货。而“小赵4个付20000=16000未付”,意思是阿龙卖给赵某4盎司的冰毒,每盎司9000元,已经付了2万,还有1.6万未付。

  其在记账单上记的“罗4个+1=5个-2个=3个”,意思是罗某一共拿了五盎司冰毒,付了两盎司的钱,还有三盎司的钱没有付。

  交易过程中被警方抓获

  2010年12月5日,被告人小阿斯达与被告人黄友红共同出资人民币51万元、被告人赵翔出资人民币31万元,由黄友红单独前往成都市购买冰毒欲回宁贩卖。

  黄友红购得冰毒近6公斤后,采用自身携带的方式乘长途客车返回南京,并将所购毒品藏匿于其与小阿斯达共同租住的房间内。

  当月22日晚,被告人黄友红约被告人赵翔在工人新村门口交货,赵翔在门口等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,黄友红、小阿斯达在二人暂住处被抓获。

  民警当场从二人暂住处查获大量毒品,共计5500余克。

  同时,被告人小阿斯达除了自己向多人贩卖毒品,还经常指使其表弟即第四被告人阿斯达为其贩卖运输毒品。而阿斯达也多次向自己在南京的下线黄强贩卖毒品。

  一审判决:2人死刑2人死缓

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烈表示,“这几个被告人长期以来的贩卖事实已经造成了大量的毒品流向社会,危害吸食者的身心健康,像这个案子里涉案毒品达6000多克也是比较少见的。”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赵翔共计贩卖运输毒品6291克,黄友红共计贩卖运输毒品6462克,均远远超出了死刑的量刑标准。两被告人因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被告人小阿斯达因贩卖运输毒品935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阿斯达贩卖运输毒品1845克,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好,从轻判处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另外两名被告人黄强、卡札木则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
 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。1987年6月12日至26日,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。会议提出了“爱生命,不吸毒”的口号。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“国际禁毒日”,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,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。

 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

  □金陵晚报记者 赵阳

  通讯员 菲菲

  一对情侣毒贩,因为以贩养吸双双获刑,吸毒的理由让人咋舌:一个是为了醒酒,一个是为了减肥,吸了一口之后,一发不可收拾,花光了所有积蓄,便决定以贩养吸,一举购买36克毒品后被抓获。日前,南京市溧水法院集中宣判了包括此案在内的5起涉毒案件。

  为了醒酒

  被告人阿兰在溧水县某工厂工作,距离这个工厂不远,有一处建筑工地,她的男朋友小张就在这儿打工。相恋之初,两人其实都不吸毒,第一次接触毒品,是在一次饭局上。

  当天,小张和几个工友聚会,阿兰也在现场,推杯换盏间,席上几个人早已微醺。因为小张和女友是开车前来赴宴,喝醉后两人一筹莫展,不知怎么把车开回工厂,向老板交代。

  正当他们犯难时,一位朋友向他们建议:“不如吸点毒品,立马就能醒酒!”就这样,小张在朋友的劝说下,糊里糊涂地吸上了毒品。

  “没什么感觉,就是有点刺激。”庭审时小张表示,听朋友劝劝就吸了,只怪当初没有立场,很快就被朋友怂恿。日后小张一发不可收拾,疯狂地迷恋上了毒品。

  而知晓所有情况的阿兰,非但没有主动劝说男友戒毒,反而自己也染上了毒瘾,她的理由竟然是为了减肥。

  为了减肥

  “我大约减了20斤。”阿兰得知宣判结果后后悔不已,因为吸毒后毫无食欲,也睡不着觉,很快就感觉到瘦了一圈,但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。

  由此,这对情侣很快都有了毒瘾,但仅靠他们微薄的收入,根本难以满足越来越大的毒瘾,两人一合计,竟然开始了贩毒买卖。

  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,小张和阿兰安排他人驾驶汽车,并联系买家和卖家,先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、溧阳市上兴镇等地购买毒品共计36克,一部分自己吸食,一部分卖给毒友,还给他们提供吸毒场所。

  由于过于猖獗,在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后,2011年12月底,南京溧水警方将小张和阿兰抓获,并当场查获18克毒品。

  庭审过程中,对于五次购买毒品的犯罪事实,小张指出主要用于吸食,未吸完的就存放在出租房内,由阿兰保管,也会给他人提供吸毒场所,但是否认检方关于贩毒的指控。

  情侣获刑

  法院审理认为,小张因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,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,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阿兰因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一个月,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  吸毒能不能减肥?金陵晚报咨询相关专家得知,这完全是一个荒诞说法。事实上,吸毒能让不少人变得骨瘦如柴,那是因为身体已经中毒,器官受到损害,是一种病态的瘦;而且,有不少多年吸食毒品的人照样身材肥胖。

  据了解,合成毒品通过作用于大脑起到抑制食欲的作用,但这种效果要有药物存在才会起作用。

  减肥和兴奋的目的必须通过不断食用才能够维持,而且在不断食用的时候,脑内会发生一些病理性改变,这种改变发生之后,人的控制能力等就会受到影响。

  达到减肥目的的同时又让大脑保持相对正常的状态,这是很多人的幻想,但实际上根本做不到。

  (文中人物系化名)

  他 为了醒酒误染毒瘾

  她 吸毒只为减掉20斤

  一对情侣迷上吸毒 以贩养吸途中被抓

  〉〉〉案例

  4月份的一天下午,南京市局禁毒支队和沿江分局根据前期线索,兵分多路,先后抓获贵州籍贩毒嫌疑人吴某等10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。图为身藏毒品的嫌疑人刚进入南京即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抓获。杨维斌 摄

  〉〉〉数据

  南京涉毒案件逐年增加

  已跃居各类犯罪第二位

  4月份的一天下午,警方抓获10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,现场缴获毒品17.8千克。杨维斌 摄

  □金陵晚报记者 潘思佳通讯员 宁中法 刑一

  今天是“6·26”国际禁毒日,南京市两级法院先后对被告人赵翔等贩卖、运输毒品等一批76件毒品案件分别进行集中公开宣判,其中被告人赵翔等因贩卖、运输毒品六千余克被判处死刑,其余各被告人分别受到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等相应的刑罚处罚。

  近年来,全市涉毒人员范围不断扩大,毒品犯罪案件逐步增加,已跃至各类犯罪第二位,仅次于盗窃犯罪,在重大刑事犯罪中,则位居首位。

  南京涉毒案呈现五大特点

  记者了解到,通过对三年来全市审理的毒品案件进行分析,南京市毒品案件呈现案件数与涉案人数逐年增加、犯罪对象变化大、犯罪主体特征明显、犯罪方式多样化、吸毒人员日益增多等五大特点:

  1、毒品案件数与涉案人数逐年增加,呈上升态势。2010年毒品案件同比增长53.9%,被告人同比增长56.5%,;2011年毒品案件同比增长7.5%,被告人同比增长6.4%;2012年上半年毒品案件数同比增长33.3%,被告人同比增长31.8%,案件数及被告人数在上升,整体呈上升态势。

  2、犯罪对象变化大。传统的毒品海洛因已不占主要。2010年仅有12.8%的案件只涉及海洛因,而有87.2%的案件涉及冰毒即甲基苯丙胺。2011年则仅有3.8%的案件只涉及海洛因,96.2%的案件则全部涉及冰毒。而且在2011年的案件中,还出现了以摇头丸、K粉(氯胺酮)、甲梢西泮,3、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等新类型毒品为犯罪对象的案件。

  3、犯罪主体特征明显。一是外地人口占多数。二是无业人员多,比例高。三是文化程度低。四是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多。五是青壮年多。

  4、犯罪方式多样化。毒品的贩运方式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,乘坐大巴或自驾汽车占运输毒品方式的90%以上。随着物流业的发展,通过物流快递或邮寄贩运毒品也开始发生,两年中,有3件案件是通过物流快递将毒品从毒源地输送至南京。

  5、吸毒人员日益增多,毒品的消费市场持续扩大。据市禁毒办公室的统计,自2004年以来,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每年以1000多人的速度不断增加,至2011年已达14000余人。吸毒人员范围的激增,导致毒品的消费市场持续的扩大。在新增吸毒人员中,85%以上的人员吸食合成毒品,即冰毒(甲基苯丙胺)、K粉(氯胺酮)、麻古等。加上高额利润的诱惑,毒品犯罪已成为某些人快速致富的捷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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